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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治疗导致“兰草”终身病痛,维权路在何方……

来源:情系百姓网 编辑:zx0831 时间:2022-11-08
导读: 近期,兰草(应投诉人要求使用化名)向笔者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希望通过媒体的呼吁引起社会的共鸣——兰草说,她维权的路是艰难的!她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路在何方……

    近期,兰草(应投诉人要求使用化名)向笔者哭诉了自己的遭遇。希望通过媒体的呼吁引起社会的共鸣——

医疗纠纷:针灸后遗症

    2015年9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的兰草因左面上嘴唇细线样肿胀感半年余至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就诊。该院进行针灸、红外线等治疗后细线样肿胀感消失,但回家后,左侧面部疼痛水肿,脸上有葡萄串一样针眼,且已形成斑块。2015年9月28日,兰草至京师中医院门诊治疗,诊断为三叉神经疼痛;2016年10月5日,因“左侧面部间断疼痛1年”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以下简称朝阳医院)门诊就诊,诊断为神经痛;2016年11月5日,朝阳医院行头MRI:双侧额顶叶皮层下散在缺血灶、眠差。

    兰草称,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诊断为“左面部外伤后遗症”,当日即给予针灸治疗,在眼袋下面20mm范围内针灸五针在嘴角处针灸三针,使用的是扁针,在治疗中发现有一处针灸未消毒。回家照镜子后发现左眼袋下方有五个针孔,其中较大的一个针孔处已形成了黑色斑块,后来又经过两次针灸治疗,症状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左脸部出现了疼痛和两道伤痕。眼袋部位疼痛、刺痒、水肿等症状以及视力下降、嘴角疼痛、吞咽困难等,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和肉体痛苦。至今有左眼经常流泪,眼球转动受阻,两道伤痕及嘴角处疼痛、刺痒等症状。她认为这是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对其进行的针灸等诊疗行为所致,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该院认为治疗过程中符合诊疗规范,患者出现面部感觉异常和面部斑块与我院治疗无关。  

    双方产生医疗争议后共同委托北京市朝阳区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鉴定称医方无责任,但门诊病历记录不完整。

法院诉讼:鉴定成难题

    双方虽然多次协商,并共同委托进行了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但是并没有解决双方的医疗争议。兰草一纸诉状将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诉至法院。

    兰草在诉状中称,虽然鉴定认为不符合三叉神经痛、面部麻痹,被告无责任。但是2017年7月3日,北京首医大宣武医院迦南门诊,经MRI诊断为慕上多发缺血灶,北京朝阳医院诊断为神经痛。鉴定书所述“不符合三叉神经痛、面部麻痹”与我的真实病症并不相符,该鉴定报告与本案无关,而且幕上多发缺血灶就是说眼袋部位缺血,根据生活常识即为我的治疗所致。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兰草提交了2017年7月3日北京迦南门诊 MRI 报告单,载:印象:幕上多发缺血灶。双侧上颌窦炎,右侧上颌窦粘膜下囊肿;还提交了兰草于2017年8月10日因“头晕2周”至朝阳医院就诊的门诊病历,载:初步诊断:神经痛,焦虑状态,头晕良性阵发性位置性眩晕。兰草还去过北京中医院、朝阳医院、无为县人民医院等处门诊就诊。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兰草申请,商各方当事人同意,本院先后随机确定由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对本案进行相关司法鉴定,前两者先后于2018年11月7日、2019年3月20日以超出鉴定能力为由不予受理。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意见称:(一)被鉴定人目前无明确损害后果。(二)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为被鉴定人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失,但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三)被鉴定人兰草目前不宜评估伤残等级。

    法院认为,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侵权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与患者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本案中经司法鉴定,被告的诊疗行为不存在过失,原告目前无明确损害后果。原告虽不认可,但未提交有效证据反驳,故本院采信该鉴定意见。对原告关于医疗费、律师费、交通费、复印费等各项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法院还认为,无论是朝阳区医学会还是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均指出了被告对原告诊疗过程中的病历不规范及病历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引发本案医疗争议,考虑此因素,相关鉴定费用由被告负担。

终身病痛,维权在何方……

    法院裁判盖棺定论!但是兰草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和认识。

    一、事实胜于雄辩,诊疗结论表明一切。除了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诊断为“左面部外伤后遗症”外,京师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等均诊断为三叉神经痛。后来朝阳医院、北京首医大宣武医院迦南门诊、第六医学中心等均诊断为脑室旁缺血灶,所有检查均为一个位置——眼袋第一针位部位。可以说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的这一针是导致我目前病症的罪魁祸首,是致命的一阵,是杀人不见血的一针。

    二、颠倒是非,鉴定医方无责。针灸针的针尖应圆正不偏,无毛刺、弯钩等缺陷;针刺时应避开大血管,深部有脏器官时应掌握针刺深度,切不可伤及脏官。事实上北京弘医堂中医医院的刘波违背了上述规则,使用毛刺弯钩的针灸针,扎在大血管部位,扎的很深很密,这样就可能导致大血管和三叉神经被扎坏,造成缺血灶。两次鉴定均称医方无责任的依据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三、超过上诉期,维权陷困境。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司法鉴定大费周折,法院先后随机确定由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北京博大司法鉴定所、北京天平司法鉴定中心,才由最后委托的一家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法院判决后,法官称不服可以在15天内上诉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因为忽略了上诉期导致失去了上诉机会。

    兰草说:“2021年9月24日,她将自己的案情和遭遇反映给中央督导组最终转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要我重新起诉。”

    “2021年5月12日,在国家信访局信访无果。”

    兰草说,她维权的路是艰难的!她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路在何方……

责任编辑:zx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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