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被“强拆”信访维权,建议诉讼“太业余”!
来源:情系百姓网 编辑:zx0831 时间:2023-03-14
导读:
朱凯经营多年的“老朱废品收购站”在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未下达征收裁决、未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被拆除。朱凯的儿子朱成旭不服下车镇政府的信访处理意见申请复查,灌云县人民政府竟然不予受理,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朱凯诉说拆除事件
未依法征收,老朱废品收购站被拆除
“老朱废品收购站”成立于2016年,其所占用国有土地2502.8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89.73平方米原属于下车镇粮油管理所,在2004年转让给朱凯后,相关部门依法给朱凯办理了土地、房产等权属证书。拆除现场
推搡倒地,围殴伤人
依法信访,未能解决补偿赔偿问题
2022年11月26日,朱凯的儿子朱成旭就“老朱废品收购站”被拆除进行网上信访。12月1日处置结果的大体内容是:“老朱废品收购站”经县高指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价为223.18万元,下车镇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与其洽谈,其索要巨额赔偿,导致高速建设工程长期受阻,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高速指挥部会同镇执法局对红线内区域进行保障性施工。下车镇本着对群众利益负责的态度,将成立专班与其联系,确保服务对象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按合法评估价格补偿到位。12月16日、12月19日的处置结果内容为2023年1月29日之前作出处理意见。下车镇在2023年1月17日书面告知朱成旭,因情况比较复杂将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7日。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2023年2月21日,灌云县下车镇人民政府作出[2023]1号关于朱成旭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该处理意见称,因该废品收购站部分建筑位于连宿高速征拆红线范围内,根据《连宿高速公路(灌云段)房屋土地征收公告》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223.18万元。县住建局已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补偿方案等公告。经连宿高速指挥部与下车镇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与你户洽谈,望你户支持国家工程建设,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已经导致连宿高速建设工程长期受阻。同时,在拆迁之前也派工作人员对你户进行告知。经过政府公示、评估、下发征收决定等规范程序后,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连宿高速指挥部会同下车镇执法局对该废品收购站红线范围内建筑进行保障性施工。
处理意见还称,我镇工作人员曾多次上门与你户协商补偿事宜,均未就补偿价格达成一致意见。你户之前已经起诉,但目前已撤诉,现下车镇政府正配合县交通局与你户进行协商,你户也可走法律诉讼途径表达诉求。
申请复查,“法盲”做法令人异常愤怒
朱成旭、朱凯等人不能接受下车镇的信访事项答复,没有解决实质性的征收补偿和拆迁赔偿问题。依法向灌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复查申请,告知不予受理
2023年3月6日,灌云县人民政府作出《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告知书称,经查,该废品收购站部分建筑位于连宿高速征拆红线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的规定,该事项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对你提出的复查申请,本机关不予受理。建议你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朱成旭愤怒了,灌云县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告知书的工作人员简直就是“法盲”!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是法院可以受理的条款,第五款“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起诉到法院,法院应该受理。这绝不是“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本机关不予受理”的法定理由。
法定征收,为什么就是这么难!
朱成旭说,我和我父亲对《连宿高速公路(灌云段)房屋土地征收公告》《连宿高速公路(灌云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连宿高速下车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相关文件没有异议,对评估机构所依据的十年前的文件有异议,认为应该按照最新的文件进行评估。
多次协商不成的根本原因就是对评估依据不能认同,对红线里红线外的不同标准也不能达成一致。其次是评估存在漏项一直没有另行评估,下车镇政府承诺强拆损失可以通过评估解决,但是评估机构表示不能对拆迁损失进行评估。
下车镇政府仅对老朱废品收购站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了告知和公示,至今未下发征收决定,未履行必需的强制拆除程序。灌云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知,现在征收程序正在进行,还没有下达征收决定,更没有征收裁决。
朱成旭说,他要求下车镇政府依法依规补偿并赔偿强拆造成的损失的具体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连宿高速公路(灌云段)房屋土地征收公告》《连宿高速公路(灌云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连宿高速下车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具体文件。包括下车镇政府、灌云县政府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均没有权利超越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的规定和程序非法征收、非法拆除。
朱成旭表示,他一定维权到底!他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依法行政,确保被征收户合法权益
灌云县针对高速公路房屋征收已经出台了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这就是执行征收安置的可行性依据,只有依据实施方案进行安置补偿才能体现征收补偿的公平、公正性,才能确保被征收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才能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不受质疑。
“高速建设工程长期受阻,对红线内区域进行保障性施工”不是强拆的法定理由,即使朱凯索要巨额赔偿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也不能成为下车镇政府强行拆除的理由,对征收房屋强制拆迁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拆除。
下车镇政府“强拆”于法无据,“围殴”更是典型的暴力行为,应予严惩!灌云县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太业余”,难言依法行政!(本网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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