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本无归!菏泽欧泰公司疑陷入“套路贷”
来源:情系百姓网 编辑:zx0831 时间:2022-11-01
导读:
“被告桑玉平、菏泽欧泰工贸有限公司、菏泽欧泰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赵玉梅1900000元及利息。”祝保庆及其家人收到这一判决,犹如晴天霹雳,他认为这是一起明显的假案,是一起套路贷引起的虚假诉讼。
高息借款失去公司实际控制权
家住菏泽市牡丹区高庄镇祝保庆说,他要实名控告菏泽市牡丹区的李斌、桑玉平、赵玉梅,他们三人共谋制造了这起190万元的虚假诉讼案;另外,李斌、桑玉平还共谋非法占有菏泽欧泰服饰有限公司现金52万元。
菏泽欧泰工贸有限公司和菏泽欧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泰公司)是祝保庆及其家人的公司。2018年8月3日,以妹妹祝美玲的名义成立菏泽欧泰服饰有限公司,当时祝美玲系唯一股东占100%股权;菏泽欧泰工贸有限公司是以儿子祝天昱的名义成立的公司,当时祝天昱系唯一股东占100%股权。祝保庆说:“由于欧泰公司经营资金紧张,李斌找到我说可以给我放款,我便从李斌处高息借款,没想到从此陷进了李斌他们的‘套路贷’”。
虚假诉讼致公司背负巨额债务
截至目前,欧泰公司实际支付的利息及偿还本金实际高达1400余万元。李斌牟取高息500余万元,欧泰公司早已还清李斌的本金及利息。但是,欧泰公司仍在李斌的实际控制之下,50%股权也一直占有不予返还。李斌等人正是利用实际控制欧泰公司的机会炮制了这起虚假诉讼案。
“可以说,这个案件就是李斌一手在操控。李斌以缺席审判的形式获取了符合他自己意思的判决结果,这显然是李斌、桑玉平、赵玉梅共谋的结果。”祝保庆说,“判决书中这笔190万元借款,这也是李斌他们三人故意制作的假银行流水,我要求调查赵玉梅本人的经济能力,彻查这笔190万元现金的来源及流水的形成,以及这笔款项进入到桑玉平账户后的去向。”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2022)鲁1702行初72号行政判决书显示,原告菏泽欧泰工贸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为李斌、施乾义,为菏泽欧泰工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施乾义在(2022)鲁1702民初1768号民事判中则作为赵玉梅的代理人起诉的菏泽欧泰工贸有限公司。施乾义从己方到对方,李斌领着执行法官执行欧泰公司等行为进一步印证了(2022)鲁1702民初1768号民事案就是李斌、赵玉梅、桑玉平三人共谋进行虚假诉讼。
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应立案侦查
祝保庆说,欧泰公司向李斌累计借款900余万元,实际支付的利息及偿还本金实际高达1400余万元,已经实际还清了李斌借款及高息。李斌、桑玉平应该将借款借条以及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银行优盾等归还给我,并将抵押的50%股权依法进行变更,返还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等,但是李斌不仅没有归还反而以虚假诉讼的名义,意图进一步侵吞欧泰公司。
祝保庆说:“2022年5月6日,李斌、桑玉平于又将我们家人的欧泰服饰公司52万现金转到桑玉平名下,直接侵占了我们家人的欧泰服饰公司现金52万元。”,这进一步充分暴露出李斌实施套路放贷诈骗欧泰公司资产的罪恶目的。
公安不予立案目前正在复核中
据了解,祝保庆已经就李斌等人的行为向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区分局进行报案,该分局通知祝保庆不予立案,祝保庆申请复议后,该分局维持原决定不予立案。祝保庆已经按照复议决定书告诉的维权途径,依法向菏泽市公安局申请复核,现在该案正在菏泽市公安局复核之中,祝保庆请求菏泽市公安局撤销牡丹区公安分局的不予立案决定,责令牡丹区分局或者指定其他公安机关对李斌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祝保庆希望他的遭遇引起社会和网络媒体的关注,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法律是正义的!
责任编辑:zx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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