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强拆”违背法治原则,如何善后拷问担当!
来源:情系百姓网 编辑:zx0831 时间:2023-02-05
导读:
下车镇政府作为“老朱废品收购站”房屋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应该严格执行灌云县连宿高速公路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方案无法落实的或请示上级或变通处理,切实保障朱凯的合法权益。若朱凯的诉求超越方案,要有理有据的做好解释工作,积极消除涉访涉诉问题。
朱凯诉说拆除经过
老朱废品收购站被“强拆”
“老朱废品收购站”成立于2016年,其所占用国有土地2502.8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89.73平方米原属于下车镇粮油管理所,在2004年转让给朱凯后,相关部门依法给朱凯办理了土地、房产等权属证书。
政府相关文件及朱凯的维权材料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7日是房屋征收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结果修正公示期间。令朱凯想不到的是,下车镇政府竟然在公示期间将“老朱废品收购站”的房屋进行了强行拆除,12月15日的第二次拆除还发生了围殴打人的恶劣事件。
监控画面:强行撬锁
监控画面:拆除现场
监控画面:推搡倒地
监控画面:围殴打人
多途径维权,至今未达成协议
2022年11月26日,朱凯的儿子朱成旭就“老朱废品收购站”被拆除进行网上信访。12月1日处置结果的大体内容是:“老朱废品收购站”经县高指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价为223.18万元,下车镇多次安排工作人员与其洽谈,其索要巨额赔偿,导致高速建设工程长期受阻,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高速指挥部会同镇执法局对红线内区域进行保障性施工。下车镇本着对群众利益负责的态度,将成立专班与其联系,确保服务对象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按合法评估价格补偿到位。12月16日、12月19日的处置结果内容为2023年1月29日之前作出处理意见。下车镇在2023年1月17日书面告知朱成旭,因情况比较复杂将办理期限延长至2023年2月27日。
信访处置内容
媒体人员将下车镇党委政府的意思转达给朱凯后,朱凯表示认可并期待着下车镇相关人员与其对接沟通。随后下车镇政府确实与朱凯进行了沟通对接,朱凯也提交了自己具体诉求的书面材料以及补偿情况的请示。
朱凯说,他的补偿情况请示是在认真阅读学习灌政发[2021]号《连宿高速公路(灌云段)、连淮高速公路(灌云段)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连宿高速下车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后,依据实施方案列明的相关安置补偿内容书写的。他在请示中提出了如果全部拆除红线里红线外应该补偿一致的问题;提出了评估报告存在的具体漏项;提出了基础设施配套费、临时安置费、房屋营业面积营业补助、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补助费等需要具体明确的项目;还提出了强拆损失赔偿以及围殴打人追责的事项。
朱凯说,下车镇政府先后对自己的诉求和请示进行了回应。先是通过与征收不相干的人员转告补偿标准分红线里红线外,肯定补偿标准不一样。后告知“不能按文件执行补偿,做不了主”,并且还跟信访处置结果一样给指了一条明路——通过司法诉讼渠道予以解决。
朱凯认为,下车镇政府并没有解决征收“老朱废品收购站”的诚意,甚至存在应付、拖延、推脱的嫌疑。
依法行政,确保被征收户合法权益
媒体认为,灌云县针对高速公路房屋征收已经出台了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这就是执行征收安置的可行性依据,只有依据实施方案进行安置补偿才能体现征收补偿的公平、公正性,才能确保被征收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才能确保政府依法行政不受质疑。媒体还认为,“高速建设工程长期受阻,对红线内区域进行保障性施工”不是强拆的法定理由,即使朱凯索要巨额赔偿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也不能成为下车镇政府强行拆除的理由,更不是政府工作人员“围殴”被服务对象的理由。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列明的法律依据)对房屋征收的方式、程序等均有明确规定,未达成协议应该由县级房屋征收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对征收房屋强制拆迁必须要经过法定程序依法拆除,拆除前应在公证部门的见证下对房屋内的财物进行清点、搬迁、存放。
老朱废品收购站现状(未拆除部分)
媒体呼吁,下车镇党委政府以及灌云县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重视被征收户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据连宿高速下车段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将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确保服务对象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媒体再呼吁,下车镇政府“强拆”于法无据,“围殴”更是典型的暴力行为,应予严惩!灌云县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手段严肃处理,并依纪依法依规进行追责,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本网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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