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 一优质企业被"恶意"整垮,投资商人成囚徒
"我被自己的堂叔和某些警察联合摆了一道。"
举报人系来自福建省长乐市的林美航。"我是因2013年初辽宁沈阳市政府到我们福建招商才到沈阳投资建厂的,当时我和我父亲、我弟弟和我堂叔共同出资1.5亿元,到沈阳开办了'沈阳西城钢铁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钢的收购、冶炼、轧制和成品钢材销售,我堂叔林城任董事长,我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林美航介绍,公司投产运营后,"生产经营可以说搞得轰轰烈烈,至少在2016年9月前,不但解决了东三省废钢的回收处理问题,所有股东也得到了丰厚的红利回报。"他强调的"2016年9月"这个时间节点,是因为在这之后,"林城与东北股东(以苏志一为代表)因权力和利益发生激烈矛盾,我也被卷入其中,企业被迫停产。"
虽然随后林城与东北股东(以苏志一为代表)讲和了,但让林美航万万没想到的是,曾经是"仇人"的林城与东北股东却突然风向大转,"把算计的矛头一起指向了我们林家人!"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段话:"他们勾结司法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人员,捏造事实,共同制造冤假错案,栽赃、陷害我们林家父子;他们雇佣黑恶势力,疯狂盗窃、诈骗、侵占、挪用公司巨额财产……"
林美航所说的"栽赃陷害",和他本人与林城之间的1160万元的欠款有关。"他这笔钱欠了我很久,一直都分文不给,后来经人调解,他才同意把他在公司里的885万元分红款作为抵债给我。"也正是在这件事上,有一个关键人物开始浮出水面,那就是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官李铁栋。林美航介绍,"李铁栋是林城的朋友,所以他就找到李,称我挪用公司资金885万元。"林美航称,正是在李铁栋的运作下,2017年12月,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此正式立案,并将林美航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而这件案子的主办人员正是李铁栋。2019年2月18日,林美航主动到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投案并欲说明相关情况,"结果我被他们毫无理由的刑事拘留15天,直到后来沈阳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我未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我才重获自由。"但是,2020年3月,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再次以"挪用资金犯罪"为由,将该案件移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
在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同时,还有一桩案子始终高悬他的头顶。"2017年,他们说我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我进行立案侦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后来还一审判处我兄弟林美海有期徒刑10年!"林美航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经办人还是李铁栋。他称,在这起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以李铁栋为首的侦办人员根本就是"一边倒",既不对案发期间的关键书证,财务凭证这些东西做及时的调取,而任由林城保存,也不对涉案的吴敏锋、孔庆茹二人的讯问笔录、交代材料做全面提取,"故意漏掉本案的真正组织者和策划者苏志一,实际的直接负责人苏立微、张瑞。"林美航坚决地表示,多达80多册的侦查卷宗里,"找不出一份能明确证明我指挥或参与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唯一的'证据',就是苏志一他们的口头'证言',说我是这起案件的'直接负责人'。"让林美航愤愤不平的是,"该案的真正组织者、策划者苏志一,实际的直接负责人苏立微、张瑞他们在李铁栋的帮助和掩护下,成功甩'锅',他们却作为'证人'至今逍遥法外!"
"为了办死案他们可谓费尽心机。"
林美航称,林城、李铁栋等人为了彻底"整垮"他,把林美航涉嫌"挪用资金犯罪"办实、办死,"让我永无翻身之地,他们是无所不及,威逼利诱、制造伪证,千方百计给我定罪。"林美航称,该案件的办理者李铁栋先后十几次去福建,"每次都由林城安排,全程接送陪伴:住豪华宾馆、吃高档饭店、旅游度假、收受礼品。"为摆脱这场"灾难",林美航多次向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出让李铁栋回避的申请,但均遭拒绝。2020年5月8日,李铁栋再次来到福州找证人"补证"。 林美航称,5月9日晚,李铁栋"找证人陈信锥做笔录,由于陈信锥的证言不随人意,李铁栋恼羞成怒,不但以'沈阳纪委'相威胁,还通过林城大造舆论对证人及亲属施压。5月11日,经李铁栋再三威逼、利诱,证人陈信锥被彻底'治服',给李铁栋出了'伪证'。" 而另一证人"陈师随后也被李铁栋传唤到其下榻的五星级酒店,跟陈信锥那样极不情愿地出了'伪证'。5月15日,李铁栋带着证人的'伪证'和林城送的礼物满载而归。"
2019年4月,林美航被释放,他决定重新回厂上班。但又一个"没想到"发生了:"被他们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堵在工厂门外不准我进厂工作,我多次报警一直得不到解决,至今我仍然被他们非法拒之门外,不能行使我的法人代表职务。"林美航称,在他被羁押期间,"林城、苏志一他们大打公司财产的主意,编造虚假工程搞虚假诉讼,诈骗公司380万元资金;内外勾结疯狂盗窃公司财产;破坏生产拆掉公司生产设备倒卖获利。"2019年底,林美航无奈之下租用无人机进厂查看取证,"我这才发现大量机器设备、车辆物资不翼而飞,初步核算达6,000余万元。"2020年1月3日,林美航实名向沈阳市公安局报案,要求依法查处。2020年7月9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才姗姗来迟地给我一份书面答复,内容还是'经审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让林美航还没料到的是,"李铁栋他们的手竟然从辽宁伸到了福建!"由此也成为林美航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和有关警员"滥用职权"的一个"佐证"。2018年2月,林美航将林城起诉至福建省长乐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林城偿还其借款本金1,160万元及相关利息,法院立案审理。"林城与李铁栋谋划后,未经沈阳市公安局更未经省公安厅批准,仅凭经侦支队制作的 '便函'要求福建长乐法院移送案件,长乐法院据此函件做出《裁定》,驳回我的起诉。"
林美航直言,几年下来,他已身心疲惫,有对亲情的失望(林城是他的堂叔,为了钱竟然勾结外人这样"整他"),有对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失望。他不仅经历了网上追逃、牢狱之灾,还承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事业也被迫终止,未来的人生一片黯淡,"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未来在哪了,人情法理、公道正义又在哪了。"他表示,不管怎样,他会一直抗争下去,直到最后得到应该到来的正义宣布。
日前,他表示将向中央政法委实名举报有关案件,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2020年7月18日做出的沈公经(刑)不立字[2020]25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请求彻底查清林城、苏志一两个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全部犯罪行为,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挽回西城钢铁公司的巨额财产损失;请求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回避该案的查办工作。(晨光、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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