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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高流镇:30多年的老房子不翼而飞?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1-10-30
导读: 说鸵鸟会飞,大家可能都不会相信,要说房子会飞,那就觉得更是天方夜谭的故事,但是,在江苏省新沂市高流镇,我家34年的老房子,却悄声无息真真切切地消失了!当我回到阔别多年的老家时,不禁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原有的十多间房屋荡然无存,房屋的原址已经
      说鸵鸟会飞,大家可能都不会相信,要说房子会飞,那就觉得更是天方夜谭的故事,但是,在江苏省新沂市高流镇,我家34年的老房子,却悄声无息真真切切地消失了!当我回到阔别多年的老家时,不禁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原有的十多间房屋荡然无存,房屋的原址已经变成高流镇城管局大门前出行的水泥路通道了,多次去找镇政府协商补偿的事宜,六年多的时间始终没有一个准信说法!
 
       为了让大家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我还是从头慢慢叙说。
       我是土生土长的高流镇高东村七组的居民,今年71岁。50年前的时候,也是一个心灵手巧能说敢做的姑娘,我在高流街上开了一个服装裁缝店,1984年10月与一个复员军人结婚,和男方父母住在高流镇高东村的老房子里。
      1987年春,为了将来的孩子着想,我们在老205国道的北侧,也就是现在的高流中心街的北面申请一块宅基,南北长20米、东西宽10米的荒芜洼地,当年就在上面建起了10×6米的楼板平房,随后又在对过的东面建上3×3米两间东偏屋。
 
       在我们家的房子南面与老205省道北侧之间,还有一段不到30米距离的空地,这是建设省道取土时留下的一片坑洼地段,因为紧靠自家房屋旁边,于是,在1993年1月14日的时候,向高流乡政府申请,出资200元买下了这块南北长27米东西宽10米的洼地。
       1993年的秋天,我们想把靠近路边洼地利用起来建房子,只好在上面打桩立柱,到了高于路面的时候铺上楼板,在上面建成6×10米的砖木结构起脊瓦房,这样算起来也就是上下两层六间房屋了,并于1994年7月24日取得新沂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明。
 
      为了快速还清建房时亲朋的借款,我在路边的新房子上申请了营业执照,开办了农家饭店。由于价格公道服务热情,我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
      1995年2月份,我与人合伙从蔡姓老板手中盘下新沂市徐塘凉泉石子加工厂。由于开采矿石资源需要大笔资金进行周转,我向银行贷款两万多元,同时还借了亲朋20多万元,石子厂经营一年多的时间,一切都趋于正常,虽然盈利不多,但是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和解决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我还受到当地领导表扬和鼓励。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1997年7月,我的合伙人与一个外地老板签订大额供货合同,谁知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石子厂发货后这个老板就消失了,由于资金链断裂,我们的石子厂濒临破产倒闭状态。

 
      1999年下半年,新沂市人民法院把我公公婆婆的房子拍卖还债,对于巨额的借款,拍卖的标的物只有不到两万元,可以说是杯水车薪,面对催债的借款人,我只能是悔不当初,但也无能为力还款。因为借款人都是抬头识见的父老乡亲,曾经也是相信、帮助我的恩人,说什么原因都不能逃避责任,于是我就向他们许诺说:只要我还存在这世上,就一定会还清你们的借款。
       万般无奈之下,我把孩子丢在亲戚家里后,自己则远赴深圳、广州一带打工,由于年龄偏大,许多工厂都不肯录用,于是我就在大街小巷捡瓶子、收废品,一直把微薄的收入积聚起来,用来偿还老家的债务,就这样坚持了近十年的时间,我在高流镇的欠款基本还清了。为了节省来回的路费,这些年间我从没有回过故乡。
       2015年5月,老伴的身体状况不好,我才无可奈何回到高流镇,家乡的变化超出我的想象,原来低矮的房屋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原来的250省道早已改道扩建在高流镇的外围,老国道现在已成为镇区的中心街道并取名为迎宾大道,我家的老房子也是难觅其踪,看见的就只有白晃晃的一条水泥道,这里也变成高流镇综合执法局的出入通道。

 
       老房子的原址南临迎宾路、东临原供销社门市、西临原家具厂门市,北至现综合执法局门口,现在能看到就只有“综合执法”这个大门头了。这个房子谁拆的、有无公示文书?其目的又是如何?这都成为一个谜团,一直像块石头压在我的心里。
       打听周边知情的乡邻,他们的脸上无不露出惶恐的表情。在他们的印象中,都以为是我欠债未清被司法机关来强行拆除的,加之家里无人问事,所以导致这样的结果。经过进一步的了解,才得知始作俑者就是高流镇政府,而且目的很简单,认为我的房子挡住了高流镇综合执法局的出行,随心所欲地就把房子夷为平地。强拆的时间大约在2004年。
       尊重法律,保护人权,本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责,可是,新沂市高流镇政府在没有任何告知程序,更未有任何补偿协议,同时不具备强制拆除权限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擅自所为,不仅侵害百姓的权益,而且漠视了法律的尊严!
       2015年的下半年开始,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多次去高流镇政府进行交涉,镇领导们不是以年代久远进行推脱,就是以领导调动不了解情况为由敷衍,后来居然又要我拿出相关证据证明:“你的房子是你的”。2019年8月18日,我找到镇政府副镇长庄须虎、规划办的李振彩、程兆德主任,给我出具一份当年房屋存在的情况说明。

       2020年7月23日,我的老伴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按照我们徐州这里的风俗习惯,逝者要在家里办事入殡,可是我们的家在哪里?最后我只有在大街上草草地把老伴的丧事办了。六年多的时间维权下来,几乎跑断了腿、晃晕了头,至今没有一点说法。都说“群众利益无小事”,难道高流镇政府不学党史、不学党章,可以不受人民监督?新官不理旧账,就是典型的懒政怠政不作为的官僚主义表现!
       今年6月份,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去新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热心的律师们给我准备材料,期待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7月8日把行政诉状递交后,望眼欲穿地等待个把月之久,等到却是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释明告知书》!
 
       物以秤为准,国以法而立。国家法律是保障国民合法生存的“公平秤”、“保护神”。而我的房子手续齐全、合理合法,高流镇政府为了自己一己之便利,竟然不顾公信力的形象,为所欲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拆我的房子居然是为“综合执法”开道,不知镇政府的依法行政又是一种怎样的理念!
       在我多次上诉维权、政府官员明知有错的状况下,却又相互推诿不加整改,没有积极主动的处理态度,所有的这一切都让人匪夷所思。莆田刑案过去不远,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多味的。我已到了古稀之年,我只是期望高流镇政府:该是我的还给我就行了。就像我欠的借债一样,该还的永远都不会耍赖账!
        现在,我的维权走到十字路口,向左还是向右,连我自己也是犹豫不决,何去何从?不仅需要上级领导的点化开拔,同时也请广大网友给我支招发力。总之就是一个诉求,何时给我一个安稳的家?!欢迎大家发言讨论。
        江苏省新沂市高流镇高东村  蔡福云
        2021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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