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罗城仫佬族县:屯霸如此猖狂当地政府岂可袖手旁观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1-01-11
导读:
弱势村民举报屯干腐败、维权受冷落引起的反思 本网法制前线电讯 (首席记者 文戈、文星 联合报道)本团记者最近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采访时获悉,该县小长安镇有久拖不决的一宗案中案。尽管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与投诉,但结果都令村民大失所望。因投诉
——弱势村民举报屯干腐败、维权受冷落引起的反思
本网法制前线电讯(首席记者 文戈、文星 联合报道)本团记者最近在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采访时获悉,该县小长安镇有久拖不决的一宗案中案。尽管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与投诉,但结果都令村民大失所望。因投诉一事,还被村上的黑恶势力欺负和毒打,他们所种植的耕地也肆意受到践踏,农作物被投毒药导致枯萎果粒无收,从而给投诉者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此案发生在罗城县小长安镇合北村上水落屯。案由得追踪到2006年的那个时候。采访时,作为此事的亲历者与见证者,现已八十多岁高龄的廖绵奎老人向记者诉说了他们这个屯十余年前修建漫水桥引发出的一系列问题。老人说他们村前这条河是上下落水两个屯进出的必经之路。原来的水坝,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兴修水利的时候,我们出动劳力自发修建的,但按当时条件,水坝不是很高,一到涨水期,人就难以过去。扶贫攻坚战打响后,我们即向乡政府打报告,建议立项建座漫水桥。2005年时,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改委即给予立项并向河池市发改委提交了请示信,请示信中共列了全县26个以工代赈的项目,上下水落两个屯共用的漫水桥也列在其中。请示文写道:“新建的这座漫水桥长120米,建成后可解决545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请示报告详见罗发改报【2006】11号)河池市发改委随后作了批复,同意拨出4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屯漫水桥的修建,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村上群众筹集。立项后,2008年,小长安镇政府要上落水屯筹资2.7万元给镇政府、建桥办用以补助电站和漫水桥建设使用。群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并踊跃捐款,前后共筹集到9万多元。然而却让群众失望的是,钱捐上去了,而工程却迟迟不见开工。据举报材料显示,2011年村民们见上面没有动静,于是推举廖延光作代表,向小长安镇政府打报告请求,希望漫水桥建设工程尽快上马。但报告打上去了,仍不见小长安镇政府有任何动静,直到一再请示,这才于2012年进入动工时期。但在工程招标引进工程施工队伍上面,却没有公开化,乃是政府指派村上带有黑恶性质的人员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廖木养等四个堂兄弟负责对工程兴建的管控。这三兄弟领命后,即按户要求,强迫村民为漫水桥建设出工出力,不出工者则每缺一工罚其300元。政府有关官员还说,你们出工了,到时还会给予工钱补助。所以,有了这些许诺,村民自然有干劲。然而,这位官员仅是放空话而已,从开工之日至今有七年的时间,出工出劳者可是一分工钱也没有领到。那么这笔钱到底到哪去了呢?这就不得而知了。据廖延光反映,关于给上级兴建漫水桥的报告是他代表村上打的,所以,对于这事他一直关注着。他说,直到2012年3月漫水桥工程建设进入尾声,小长安镇政府有关官员即要求屯里写份协议书,说明村民参与漫水桥施工是自愿投工投劳,如果发生事故则全由屯民自己负责。因为当初廖宏义等三兄弟对出工出劳擅自作的主,不是用于建桥,而是用在施工时旧水坝开挖时以防遇到危险时而在坝的上下两边加宽桥面时使用,属于不合理收费。所以,廖延光及廖宏斌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也因此,引起廖宏义四兄弟的记恨,从而为以后向其发难与打击报复埋下了阴影。
承揽漫水桥这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老板,原是小长安镇政府引进来承包小长安镇长流水电站建设项目。考虑到漫水桥的建成,对上下水落屯民众都有利,于是镇政府即将漫水桥的建设一并交由这位老板同时承揽修建。开工前廖绵奎代表上下水落水两屯(甲方)与长流水电站(乙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涉及到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规则,明确双方责任。其中第二条表明:“电站建成后因储水水位上升造成河堤垮塌,则由乙方负责出资修复并加固,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四条也明确表述:“电站建成后,水位上升造成竹林树木和码头被水淹没的,竹林和树木的损失及以上有关文件,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被淹没的码头,亦由乙方负责重新修建供甲方使用”。这份协议书至今仍由廖绵奎身上保存着。协议签订以后,即进入施工期,承建工程方的法人是广西华顺隆水电有限公司陆树洪、杨卫东。工程开始后,旧的水坝即被钩坏,后来不知何故,水电站工程下马。漫水桥的工程也因此受到牵连而停工,政府原先拨下的工程款与群众集资得到的建桥资金,最后也去向不明。更为严重的是,原先于1999年修建的水坝,这一带的四个屯的群众一直利用这个水坝来蓄水灌溉农田,灌溉面积近千亩。现在工程下马了,水坝又给钩缺了,原有的水渠也给捣毁了,无法拦水积蓄,2009年电站施工时把原先修的水坝破坏掉,水渠没了,给田里正常排灌也因此中断了。此举直接给四个屯的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为缺水,沿岸四个屯的近千亩水稻无法种植而成为旱地。2013年,时任镇长的韦覃猛则诱导廖宏义把原有的三面光水沟沟坏,这些田因而全部成为旱地,不得不改种甘蔗。就算改种甘蔗,也不由原田的承包户自行种植,而是由小长安镇政府负责招租包给某个体户去承包,其中镇政府可否从中收取好处费亦不得而知。而且承包者还在种植数字上造假,承包未达的亩数,也要报够数。进行漫水桥的筹建中,政府投入的45万元以外,村民们捐赠筹集到的用于此水利工程建设的2.7万元经费,因工程没搞成,钱也不知去向。原先协议定的有关赔偿条款,乙方也没有按约给甲方任何赔偿。
对此,出于正义感和使命感的廖绵奎老人于2017年7月直接上书给罗城县潘县长,向他举报了水电站与漫水桥工程建设相关人员存在腐败犯罪和他受到黑恶势力迫害的问题。举报信中共列出五大腐败行恶疑团,指责工程款开支没有透明度,结余款被屯里的某个老党员和屯干相互勾结贪污私分等违纪行为。据廖绵奎老人回忆,2011年屯里进行饮水工程改造,完工时还结余12000元,结果这笔钱全让屯里身为老党员的廖延福与镇里村里的几个干部联手瓜分,领钱证据就掌握在村委书记韦照龙手里。廖绵奎老人还指出:漫桥水建桥工程资金开支账上混乱不清,缺乏透明度,如屯民筹集的资金与国家划拨的资金混合地在一起。且没有专门财务人员管理,此钱全掌控在时任镇长的韦覃猛手里,在开支上有重复开支的假账记录,这不能不让人顿生疑窦?从列举的数据中获悉,河池市发改委下拨的用于漫水桥建设的45万元资金,开工时却仅见收到199857元,余下的资金又支到哪里去了呢?对深知工程建设贪腐案中猫腻的廖绵奎儿子廖延光(廖延光亦是漫水桥工程立项报告起草人)也多次地向上级相关部门作了举报。正因为这样,他们得罪了这些黑恶势力,而后引发出对廖绵奎、廖延光父子、廖绵奎之弟廖绵达一家的一系列打击报复事件。
以上这事便是案中案里的头个案。而后引发的案中案,便是屯里机耕路的兴建。廖绵奎老人接着告诉记者,与此案有关联的原因是,罗城县发改委与小长安镇政府有意增设项目:要在村上修建机耕路。时村背峒场有一片稻田,面积约60亩,路要从村中的廖延光房头经过,负责工程的镇政府领导银维伦及覃锋等人硬要廖延光让出其房头。廖延光不让。这个政府领导即称,你不让,政府就争取不到这个项目。所不管廖延光答应不答应让,路是要起的。于是,银维伦即指定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廖招得、廖三贵等人负责施工。按不损害村民利益的常规做法而言,此机耕路原本可以绕开民宅,从屯头一侧绕过去就行了,但发改委执意要让机耕路从屯中间穿过,硬要做出侵占廖家利益的横蛮事来。就路的宽度而言,宽度限于3.5米。村头村尾都保持有这样的有限宽度,却唯独经过廖绵奎房头时,即忽然加到4.5米的宽度,当即逼廖绵奎将其房墙收缩。此举令廖绵奎老人大为不满,因而极力拒绝。但施工方还是强行推倒了廖老人家的封山墙,将路铺到4.5米的宽度,而强征的部分竟然也不给任何补偿。
与此同时,与廖绵奎家相隔不远的廖绵奎的弟弟廖绵达的房屋,原本是泥坯房的,后在一侧另建新房时,为便于拉运建筑材料,他的儿子在屋头修建临时通道,廖宏义几个兄弟看见后,即与发改委驻村干部相互串通,硬说廖绵达的儿子修建通道占用生产队的路面,因而拉来石头砖块将其堵死。同时还将其家的所有水道全部切断,这一家的生活用水也因此被切断,污水也无法排出。此事还导致廖延光的老屋水沟不能排水,墙角受浸泡而倒塌。没有办法,廖绵达只好拿出工具自己的在房子后头自接水管,想把水引进水池。岂料这一举动被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三兄弟发现,随时上前阻拦,遭到廖绵达拒绝后,廖氏兄弟三人便一齐动手对廖绵达进行一阵痛打,直打得廖绵达老人身上到处是伤痕和血印,被家人送进医院住院接受治疗。住院几天,医疗与住院费即花去2039.27元。但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明明是廖家兄弟伸手打伤了对方,本属于侵犯对方人权损害他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尽管打伤老人后,家人报了案,派出所也出了警力,承办了此案,但最后不追究廖宏义三兄弟法律责任还不算,廖绵达住院治伤所支出的药费,本应由打人者全盘承担,而小长安镇政府竟然动用公款去打人者埋单,打人者竟然任何法律责任都无须担负。此举还真令村民大惑不解,莫非廖家兄弟打人是受政府指令,是政府的替身打手?所以,将对方打伤了才有政府出面为其背锅,世上还有这样的好事?还有2013年4月2日屯中无赖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还有廖土有、廖招德等人纠集了村上10多个人,以廖绵达的儿子廖东明在其屋头临时开的供拉沙石砖头用的便道占用队里的道路为由,对正在施工的廖东明进行围攻,强令廖东明交出3000元罚款,否则不给通行。无奈之下,廖东明于当年的4月7日将3000元如数交给廖宏义这帮忽视法律、法规、无主体资格罚款的人,随后这帮人将廖东明交的这钱拿来买酒买肉宴请全村的老少们大吃一顿,借此笼络民心,以证明他们是在为全体村民执法和主持公道。这难道不带有黑社会的性质?可罗城县扫黑办受理此案后,不作深入细致、全面调查,仅凭一面之词,即对廖绵达老人举报这些涉贪、涉黑的材料一一否定,指出其所举报的廖氏三兄弟的涉黑恶证据不足,自然这事到派出所也就不予以立案。尽管打人事件发生时,廖家人也曾给派出所报了案。据说这案报而不立,是与时任罗城县公安局长的韦荣坤干预与庇护有关(据可靠消息称,韦荣坤不久前因其他方面违纪违法已被双规)。
在采访中,廖延光还向我们透露他向上面举报了小长安镇政府领导诱导屯里老党员廖延福弄虚作假冒报领取国家补贴和骗取低保户手续费一事,说廖延福为了骗取政府多一点果树种植补贴,便在他种植的李树上做了手脚,原本只种了2亩多,而上报给政府时却虚报为7亩,仅这一项他即从中骗取国家上万元的补助费。在为低保户办理低保一事中,廖延福又从五户中收取了500元的好处费,其中他自留200元,余下300元则送给村支书韦某龙。举报中,廖延光还提到,负责人畜饮水工程改造项目的小长安镇镇长徐某、镇财政所所长蒙某及村支书韦某龙三人合伙贪污了9000多元工程款。此事举报上去以后政府及相关部门也没有给予认真查究, 即便有,回复都是同一个腔调——举报证据不足,不予受理。
以上系列案件,因其皆由漫水桥兴建一事引发而出,故称其为案中之案。
以上仅是叙述事情的经过,而后引发的一连串问题,以至受害方投诉后,政府及主管部门所持的态度,才是我们关注重点中的重点。总结起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合北村上水落屯的这个案中案,虽然发生的范围仅限于这个人口两百余人的小屯,但里面却存在着如葛麻藤似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一个小小的屯干部竟然可以将一少数屯民的自主权、公民权任意侵害与剥夺。试问,他们的权力是谁给的?又是谁在其中为他们撑腰?从上述材料所披露的问题可以看出,矛盾的起因,还不是因为忠诚、正直,一心为民谋办正事的廖延光,看不惯为官者的腐败行为,更看不惯屯干们巴结上面某些权势者从事肮脏交易,对其所行不给予配合、支持与抵制,因而对其怀恨在心,仅怀恨还不算,还要上下串通,对廖延光家族进行四处打压,处处为难,直至人权侵犯:占你家的房,推你家的墙、堵你家的路,断你家的水,填你家的晒谷坪,将碎玻璃倒放你的田,剥夺你家的发言权,限制你家人的活动,屯里举行的一切活动,包括屯里群众大会,红白喜事均不许参加。还真将人逼到了呼天天不应,抢地地不灵的困窘境地。有这样的一小撮屯霸掌权,如果没有政府中的一些有权的官员为其撑腰,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等这几个小人物能够霸得起来吗?所以,每当这兄弟几人淫威施完过后,即对廖绵奎、廖绵达这两家的人施威道:“你们告啊,有我们在,你告到哪都没有用”。过后的事态发展,还真应了这几个村霸的大言。这些年来,廖延光可是跑了不少部门,一直不停地投诉,可得到的结果都是默无声息,其中尽管也偶有回应,却总是以举报的依据不足而拒绝受理。例如:廖延光的父亲廖绵奎2019年5月10日曾向河池市扫黑办举报过小长安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合谋串通贪腐的问题,市政府批示责成罗城县政府查究,县政府亦如法泡制,责成其下级政府小长安镇政府查办此事,最后镇政府尽管有回应,却还是令人大失所望。例如2020年6月28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将廖绵奎、廖延光的举报案交由罗城县扫黑办去查,扫黑办因有时任县公安局局长的韦某坤撑着,使得前往调查的人员在调查中制造假象,回避真相。县扫黑办最后给廖绵奎老人的回复,对其所举报问题,给出的结论令人大跌眼镜,其批复结论是这样写的:你举报罗城县小长安镇党委书记韦覃猛引导以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等人为首的涉黑组织对打击报复自己受到伤害”的问题,“经查未发现韦覃猛有引导、教唆他人犯罪的证据,也未发现你举报中所声称的廖宏义、廖宏哲、廖宏敏等三人有涉黑恶犯罪线索和证据”,“所以,你所举报的涉黑恶线索问题不属实”。廖绵奎老人所举报的各条违纪甚至违法事例,都有人证物证也有数据,这捏造得了吗?毕竟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做的事呀,怎么够能这样轻易的给出如此的结论?为维护屯里集体利益与自家人的人权,对镇干村干相互勾结共同贪腐等问题,廖延光前后也多次向小长安镇政府、罗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河池市政府等投诉和举报过,但都没有引起这些部门足够的关注,即使相关部门有批示,也是应付了事,不过是走过场而已,最终贪者黑恶者依然安然无恙,进而更加嚣张。即便这样,廖绵奎、廖绵达两兄弟这两家受到廖宏义一家三兄弟和村上的一些无赖的欺负和对他们所进行的拆墙、断水、堵路、打伤、敲诈勒索、故意破坏农作物等恶行却是不争的且无可回避的事实,我们的政府难道可以视而不见?这些无赖在屯里作威作福,横行霸道,一手遮天,喊打喊杀,这难道还不算黑恶势力,不应该给予打击?还有几十万元的工程款以及群众集资到的20多万元的去向,都用在哪了,总该有个细账向百姓作个交待,面对群众的上访与举报总不能当作空穴来风,既是人民政府和为人民办事的部门,就应该拿出行动查查。如果受而不理,理而不查,查而不究甚至还要遮遮掩掩?这对犯事者何尝不是庇护和放纵?这也是受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奔跑于投诉路上的原因。
由此看来,当官的权柄在手,普通平民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想要维权是多么艰难。中国曾经有句话: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而今,我们的政府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我们执政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至上。即如此文所提到的漫水桥工程,不也是为人民而兴建的吗?国家所投入的资金,公款公用,用在何方,群众也是有知情权与监督权呀,为何最后没能向群众公开这些账目?而知情的屯民向上举报何尝不是宪法赋予他们正当行使的基本权利,面对下一级政府有关官员和村干的腐败问题及黑恶势力在村上耍横,我们的各级政府岂能袖手旁观甘作岸上观客?我们有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为反腐的坚强后盾,难道还怕村中这几个毒瘤?因此敢于举报和投诉的弱者,是人民的政府就应当发挥正能量,对弱势群体应当给予全力支持,对他们举报的问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调查,查不出结果决不收兵,更不可怂恿、庇护和助长腐败分子作恶于乡间加害百姓,对举报中指控的黑保护伞者,一经查实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鉴于此,记者采写了这一长篇报道,希望政府及有关部门看到后能够引起关注。对合北村上下水落屯这个工程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窝案进行全面的清查,对村霸人为损害民众利益,给对方带来高达三十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来承担必须明确,切实查处村官腐败案,对村上的黑恶势力要果断出手严厉打击,不留情面,该出手的就要出手。只有这样,村民才安居乐业,上下落水两个屯的天空才复现晴朗明澈,我们的人民政府才能真正取信于民而赢得人民的拥挤。对此,我们期待着!
(2020年12月29日)
小长安镇在修建下上落水屯漫水桥中
毁坏廖延光家族的责任田、农作物与住宅、水利设施等,
给其造成损失项目及估算损失数据分列如下:
1、种植的牛料、稻杆等被人为烧坏,损失2000元;
2、借修阳路勒索好处费3000元
3、路修不通,无法通车,建房用料无法运进,给其家造成损失5000元
4、将廖延光家种的100棵芭蕉树砍毁,导致其家每年减少收入5000元
5、毁坏屯里的排水沟,导致屯里多家共用的水路被截断,共有6亩稻田无法灌水和种上水稻,按每年每亩1000元收入,8年则给每户人家带来损失共达8000元,6亩田8年的损失则为48000元
6、挖断其家的水管截断其家的人畜饮水水源,给其带来的损失达5000元
7、毁坏其房屋给其损失达10000元
8、打伤其家属,医药费、人工护理费及伤营养费等,共给其带来损失5000元
9、砸烂其家门及伤及家人,给其造成的损失为5000元
10、捣毁其家的晒谷坪,使其损失2000元
11、捣毁路基,阻塞其正常通行,损失50000元
12、毒死廖家禾苗面积达10多亩,每亩损失1000元,一共损失不少于10000
13、毒死其家鱼塘里的鱼,共发生两次。一共给其家造成的损失达2000元
14、占用其家的承包田0.25亩,使其遭受损失达2500元
15、 找政府反映情况多次来回往返花去的交通费损失约2000元
16、因反复来回于投诉路上造成误工,误工费损失20000元
17、举报材料耗费2000元
18、因遭受屯里黑恶势力打压,民主合法权益被剥夺,精神受到伤害,精神损失费还不计于内
19、建漫水桥时前后有五户投工投劳,总共达300个工日,按每个工日150元计,共损失45000元
20、因屯里廖宏义等三人将廖延光家老屋(泥坯房)的水路截断,导致无法排水,房屋墙角被浸泡导致房子垮塌,给其家造成的损失70000元
以上20项合计对应支付给廖家及另几个受害户多达274,000元的经济损失。此还不包括应支付的精神受伤补偿费在内。
以上材料提供我为受害户代表廖延光,请求媒体通过曝光,为其讨回公道!
2021年1月5日
图一:为上下落水屯河道水坝上的漫水桥,原先是水坝,用于蓄水灌溉岸上的稻田,后将原水坝加宽成漫水桥供村民出行通过。
图二:为漫水桥下头前方为水电站站房及电站水坝坝头,后水电站工程下马,拦河坝起不成,而上头旧水坝已被钩缺,无法蓄水抽水灌溉。漫水桥也因此停工。经村民反复请求政府,几年后漫水桥才重新动工。
图三:岸上良田上的水渠,因水坝被施工方钩毁而无法抽水灌溉,近千亩良田无法种植水稻,导致农民严重歉收。
图四:为建电站时,岸边原有的蓄水池被钩掉后留下的旧址。
图五:为缺水受早的稻田被迫改作甘蔗地种上甘蔗。
图六:为修建机耕路时,施工队把通往村前的水渠全部填埋,使村民无法正常给水田放水。
图七:为穿过举报人廖延光家房头的机耕路,原两头均保持三米五宽度,到廖家房,头时硬要加宽到四米五,施工方逼迫廖家将其房墙缩回,廖家不主动收缩,施工方即强力推倒其墙,硬逼让出宽度来。
图八:为穿过村中以后的村头机耕路面,即是三米五宽度。
图九:为通往廖延光的叔叔廖绵达的住宅区,房头原是用建房时供拉料用的临时便道,后被廖宏义几兄弟视为占屯里通道而强行被这几人拉石头来堵死。
图十:为廖绵奎老人原先在其老屋后墙边起的小水池,后被廖宏义兄弟截断,无法使用自来水,廖绵奎老人自己动手接修水管时,还被这几兄弟强行阻拦和打伤。
图十一:为漫水桥修建时村民筹集资金建桥功德榜(碑)。
图十二:漫水桥现状,小车可以通过,但无桥拦,经过时得异常小心。
为此,媒体再次呼吁当地纪委、监委及公、检、法等部门及时介入彻查问题 “内幕”,严惩涉事责任人 及“保护伞”; 杜绝屯霸王如此猖狂现象,还老百姓一个真相.......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进行深入调查和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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