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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固安:万华城项目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哪般?

来源:知乎网 编辑:zx0831 时间:2023-02-10
导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只有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落实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才能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编者的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只有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惩处恶意欠薪行为,落实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才能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近期,近百名农民工兄弟诉称,干了一年多的活,到年三十了还一分钱没拿到,已经无法回家过年了!这些农民工兄弟说,他们一共有四五百人,2021年11月26日开始,在北京明康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明康公司)的带领下在河北省固安县万华城J区一期项目的施工现场打工。开工至今,我们这些农民工边抗击疫情边施工,不顾严寒酷暑,用一滴滴血汗推进着项目一步步向前发展。令人寒心的是,眼看马上过年了,我们辛苦一年的工资没有着落,实在无言面对家中妻儿老小。

    明康公司称,农民工说的基本属实。这四五百人在河北省固安县万华城J区一期项目进行劳务施工,建设方为固安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承包方为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建工)。

    自开工至今,明康公司确实没有给农民工发放一分钱的工资,主要原因是建设方和总承包方一直未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农民工出于对公司的信任,才还一直干到现在。2022年8月份,这些农民工因农忙和学生开学的需求,提出要自己的工资。明康公司第一时间反馈给天津建工,请求支付农民工工资。但是至今建设方和总包方对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是分文未付!

    实际上,明康公司比农民工兄弟们还着急,因为这些农民工兄弟们不仅是兄弟,更是衣食父母。农民工兄弟辛苦一年多,不能拿着血汗钱回家,明康公司也接受不了这一残酷的现实,在多次与总包方天津建工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也跟农民工兄弟们一样,成为一位“信访人”,求助固安县住建、人社、信访等职能部门。

    在网络媒体的关注下,固安县劳动监察部门加大力度积极推动,责令天津建工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协调将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年前农民工等到腊月三十未能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固安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月21日(除夕)写了承诺书,承诺2月6日前(正月十六前)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截止发稿时这些农民工兄弟依旧没有拿到工资。

    据了解,没有拿到工资的根本原因是建设方固安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出现分歧。固安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持股51%, 北京绿宸恒德奥嘉商贸有限公司持股49%。固安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坚持贷款办理成功后才能支付农民工工资,北京绿宸恒德奥嘉商贸有限公司认为,账面有4000万足够支付民工工资,只要固安绿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随时可以盖章办手续。

    媒体呼吁,建设方固安正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摒弃分歧,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呼吁固安县劳动监察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讲明政策、示明责任,责令建设方支付农民工工资。

    相关法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每个民工背后都是一个家庭血汗钱是整个家庭的支撑

民工一家老小等着血汗钱支撑生活

 
责任编辑:zx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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