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王自琪置留期间肋骨两处骨折
来源:王自琪 编辑:王自琪 时间:2021-07-22
导读:
王自琪,男,1964年2月1日出生,曾担任沙河市政府副市长,分管环保以及自然资源。2019年在一起环保问责(沙河市金东玻璃厂超额排放)中与邢台市纪委十四室临时负责人的江某某(江某某于2020年9月被破格提拔为邢台市纪委常委)发生冲突,后江某某对王自琪启动
王自琪,男,1964年2月1日出生,曾担任沙河市政府副市长,分管环保以及自然资源。2019年在一起环保问责(沙河市金东玻璃厂超额排放)中与邢台市纪委十四室临时负责人的江某某(江某某于2020年9月被破格提拔为邢台市纪委常委)发生冲突,后江某某对王自琪启动调查。2020年6月3日王自琪因为涉嫌受贿被邢台市纪委十四室和宁晋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办案组负责人是时任邢台市纪委临时负责人的江某某。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9月2日,王自琪被留置在邢台市信都区皇寺留置点,在留置期间被张某(邢台市纪委十四室借调人员)作为受贿案的主要办案及讯问人员,其为了获取王自琪的有罪供述滥用职权,先后采用殴打、折磨、威逼、恐吓等方式将王自琪左侧的肋骨打折。
王自琪是在邢台市第三医院住院期间,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住院期间检查报告显示肋骨正常。王自琪在庭审时说:留置审查期间,张某某索贿100万不成刑讯逼供。自监委留置结束,转宁晋县看守所羁押。王自琪在宁晋县看守所和宁晋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督下,在宁晋县医院两次检查,第二次最终确诊,胸部两根肋骨骨折。鉴于王自琪身体状况太差,转邢台监管医院治疗并羁押。邢台市监管医院进行常规入院检查,同样证实王自琪胸部肋骨两处骨折。
王自琪在庭审时说:自从邢台第三医院被带走留置、羁押。一直处于丧失自由的状态。能接触到的人只有办案组人员。王自琪在法庭审理中多次要求调查胸部肋骨骨折一事,多次反映办案人张某刑讯逼供。但是,检察院、法院沒有足够重视。
王自琪在庭审时说:邢台纪监委办案人张某,在不同的案件办理中,均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其他被刑讯逼供人员,也在不停的反映。我也希望,在人民群众的关心下,在媒体的监督下,我身体遭受刑讯逼供,致使两根肋骨骨折的事情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将相关违法人员,调离神圣的监委岗位,并得到应有的处罚。还我一个公道。(编辑报道章雁飞)
责任编辑:王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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